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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安干部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和职责定位情况

  学院性质是省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省直属非在汉一级单位,李先念纪念园管理处为学院二级单位。我院现有编制数共30人,实际在职人数共19人。授课教师、后勤物业管理与服务人员均为聘用,共享适合我院需求的社会优秀资源。李园现有编制数共6人,领导职数一正一副,分别按相当正、副处级选配。学院职责主要是与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院校相衔接,负责培训全省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同时面向全国接纳有关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二)当年事业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们坚持“一切为了学员,为了学员一切”的管理服务理念,狠抓内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努力使学院的运行朝安全、规范、高效的方向发展。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1、确保人员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到位。

  按要求和规定及时足额的发放了干部职工的工资和相关奖金福利,缴纳干部职工的有关保险;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发放后勤人员工资及相关奖金福利,及时缴纳后勤员工保险。

  2、在保证学院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我院在工作量不断增加,而公用经费逐年压缩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有关措施,出台有关费用管理细则,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切实做到高效运行。

  3、严格按项目资金的用途,确保学院中心工作“教学”的圆满完成。

  2016年,我院共接待各类办班170多批次,参训学员12000余人;其中主体班40期,学员2200余人;合作班96批,学员7000余人;组工班14期,学员2700余人。班次同比增涨16%,人数增加30%。办班效果得到了受训学员和各级领导的好评,学员满意率继续保持在96%以上。

  4、严格按基建项目管理的要求,确保基建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我院二期建设工程在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已先后竣工验收、运行调试,并交付使用,学院办学条件环境得到显著提升。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总预算收入为3590.4万元。一是基本支出420.5万元(人员支出270.57万元,公用支出138.8万元,公费医疗11.03万元),二是项目支出3080.3万元,其中学院运行专项经费3035.3万元,李园运行经费45万元,其他收入2.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56.8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346.4万元。

  (二)收入支出增减情况变化说明

  总收入为3590.4万元;总支出3500.8万元。

  1、预决算收入对比及差异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决算收入420.5万元,占预算415.64万元的101.17%,,比预算增加4.86万元,主要是公费医疗支出超预算5.37万元。

  项目决算收入3169.9万元,占预算2027.31万元的156.36%,比预算增加1142.59万元,主要是基建资金结转及追加1164.16万元。

  2、预决算支出对比及差异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决算420.5万元,占预算415.64万元的101.17%,比预算增加4.86万元,主要是公费医疗超预算5.37万元。

  决算项目支出3080.3万元,占预算2027.31万元的51.94%,比预算增加1052.99万元,主要是基建资金结转及追加1164.16万元。

  (三)“三公”经费执行增减情况变化说明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院严格按照中央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六条”意见执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都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各项支出均未超出预算额度,公务接待和会议费比2015年决算数略有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主要原因为我院实行公车改革后,核减压缩了公务用车,只保留了一辆机要用车。

  具体情况见下表: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49万元,比2015年增加20.79万元,增加了17.08%。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增加了其他交通补贴23.58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3.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63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用于机要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车改后车辆已封存,等待公车办通知统一拍卖。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模式不断拓展,绩效目标管理质量不断提升。聘请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协助开展2016年“学院运行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项目资金额为1929.31万元,并形成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项目评价得分92.5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应缴国库款: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和项目开展的业务性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注: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请见附件

湖北红安干部学院(湖北组织干部学院)

2017年9月4日

责任编辑:梁唯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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